危险!五一农场一加油站在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内化验发生火灾!
- 2024-08-21 17: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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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决定公布
2022年4月1日,新疆中囤石油化工燃气有限公司所属五一农场加油站在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内进行油品化验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加油站存在以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1.在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内擅自设立油品化验作业场所,作业场所安全设施严重缺失,不具备进行油品化验作业的基本安全性能条件;2.未制定油品化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油品化验作业无章可循;3.未对从事油品化验的作业人员进行系统安全培训,从业人员不具备油品化验所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4.未对油品化验场所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该企业涉嫌存在勾兑销售伪劣汽柴油等犯罪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企业涉嫌犯罪行为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2年5月3日,由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冷链物流-EPC工程2号库钢结构在实施喷涂防火涂料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项目存在以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1.新疆宏力兴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劳务工人派遣单位,违法派遣无证人员从事高空作业,对派出的劳务工人只派不管,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劳务工人不具备实施《钢结构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的基本技能素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新疆福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分包单位,违章使用擅自加装结构性缺陷、安全防护装置缺失,不具备高空乘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的汽车起重机,未严格按照《钢结构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严格高空作业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3.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对专业分包单位做严格管理,对施工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不力,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的问题失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4.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未对实施工程单位执行《钢结构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情况做严格监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冷链物流-EPC工程2号库钢结构项目劳务派遣公司、专业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4月6日,十二师应急管理局联合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师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乌鲁木齐富甲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停车场进行执法检查时,调查认定该企业存在以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1.未与管理范围内的64家商户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2.未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4.未组织并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5.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个别商铺特种作业人员(电气焊工)无证上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七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的规定,对该企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裁量、合并处罚,作出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5月23日,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新疆文顺天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调查认定该企业存在以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进料口输送带设备做动火作业时,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